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《关于发布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】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﹝2017﹞4号)中相关规定,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竣工日期。
现将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氨精制系统扩能改造项目》竣工日期予以公示:
一、项目名称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氨精制系统扩能改造项目。
二、竣工时间:竣工时间2025年10月10日。
三、建设项目情况
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设计能力为2009.5kg/h的氨精制系统扩建,新增粗氨气设计处理能力2186.5kg/h,建设完成后氨精制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4196kg/h;项目液氨罐区、中心控制室(CCR)、现场机柜室(FAR)、给水系统、废气处理、危废暂存库、事故应急、初期雨水收集、雨水监控池等均依托现有,自动化控制、供电系统等为利旧改造。
四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
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30号
联系人:涂工 电话:0792-8492517
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。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
2025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