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及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》(2021部令第24号)中相关规定,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,公开调试起止日期。
目前工程及对应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投产,现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进行公示调试日期予以公示:
项目名称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氨精制系统扩能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
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30号
调试开始日期:2025年10月10日
调试结束日期:2026年1月10日
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。对于本单位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,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!
联系人:涂工 电话:0792-8492517
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
2025年10月10日